争取缓刑

缓刑和死缓有区别吗

作者:匿名 日期:2020/07/30

缓刑是刑事处罚中的特殊制度,人民法院在对罪犯宣告缓刑的同时宣告考验期限,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不能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缓刑和死缓有区别吗?怎样才能判缓刑?本文整理了详细的知识点,请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一、缓刑和死缓有区别吗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死缓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二、怎么样才能判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 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缓刑在法理上不存在争取的说法,必须严格按照案件情况以上述适用条件来决定,但如果是存在可缓可不缓的临近点,有些工作就需要做了。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缓刑和死缓有区别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被判缓刑或死缓的罪犯都是可以延期执行刑罚,且都有考验期。但缓刑犯在考验期间无需关押,针对的对象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而死缓犯在判决后就被关押在监狱,延期两年执行死刑。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