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缓刑

被判缓刑的罪犯可以申诉吗

作者:匿名 日期:2021/02/19

刑事案件经过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当事人不服判决结果的话,可以在刑罚执行完的两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提起申诉。那么,被判缓刑的罪犯可以申诉吗?缓刑考验期从哪天起计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被判缓刑的罪犯可以申诉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缓刑的刑事案件是可以申诉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发生效力的判决,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缓刑考验期从哪天起计算

  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以上就是关于被判缓刑的罪犯可以申诉吗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缓刑人员也是可以进行申诉的,毕竟申诉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过,申诉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人民法院或检察院不会受理。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